澄政發〔2022〕27號
澄城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澄城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
通 知
各鎮人民政府、城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工作部門、派出機構,為農服務的經濟組織,各雙管單位:
《澄城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已經縣政府2022年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嚴格遵照執行。
澄城縣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
澄城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一、澄城縣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產生的新一屆澄城縣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陜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渭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則。
二、縣政府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通落實“五項要求”“五個扎實”“譜寫陜西高質量發展新篇章”,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決策部署,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建設人民滿意的忠誠政府、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廉潔政府和誠信政府。
三、縣政府在縣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格局中開展工作,重大事項和重要情況及時向縣委請示報告??h政府工作的準則是:執政為民,依法行政,實事求是,民主公開,高效有序,務實清廉。
第二章 組成人員職責
四、縣政府組成人員:縣長、副縣長,縣政府黨組成員及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
縣政府組成人員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兩個確立”忠誠擁護者、“兩個維護”示范引領者,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認真履行職責,為民務實,嚴守紀律,勤勉廉潔。
五、縣政府實行縣長負責制,縣長領導縣政府全面工作。副縣長協助縣長工作,對縣長負責。
六、縣長召集和主持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政府領導周例會??h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必須經縣政府全體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七、常務副縣長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受縣長委托,可召集和主持縣政府常務會議??h長外出期間,受縣長委托,可代行縣長職務。
八、副縣長按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對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及時向縣長報告;對有關方針政策性問題,認真調查研究,向縣長提出建議;受縣長委托,負責其他方面的工作或專項任務,并可代表縣政府進行外事活動。
九、實行縣政府領導AB角工作制度。以縣政府領導分工負責制為前提,副縣長之間實行AB角工作制度?;锳B角的縣政府領導成員原則上不同時出差或休假。啟動AB角期間,縣政府領導成員應及時互通信息,加強溝通協調,尊重被代行履職方意見,堅持依法、審慎、積極的原則,代行公文事宜、日常分管工作、會務迎檢接待、臨時公務及突發事件處理等職權,被代行履職方分管的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代行履職的縣政府領導同志請示匯報工作,縣政府辦公室要積極主動做好工作銜接和協調服務,確??h政府工作協調有序、務實高效運轉。
十、縣政府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協調、處理有關工作。
十一、縣政府工作部門實行黨組(黨委)全面領導和局長(主任)負責制。審計局在縣長的領導下,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職能,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縣政府工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顧全大局,履職盡責,加強團結協作,確保政令暢通,堅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各項工作部署。
第三章 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
十二、縣政府要全面貫徹落實縣十八次黨代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共同富裕目標,突出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為主題,堅持“一個統領、兩個率先、四區一縣、六大突破”的工作思路和要求,扎實做好“六穩”“六?!惫ぷ?,持續改善民生,保持社會大局穩定,奮力建設綠色活力富裕明朗的新澄城。
十三、縣政府要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強和完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加強經濟發展趨勢研判,科學確定引導和調控本縣經濟運行的舉措,促進全縣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十五、依法嚴格市場監管,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公平準入和事中事后監管,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重點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依法加強資本監管,堅決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健全統一開放、公平誠信、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
十六、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公共安全、社會治安防控、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社區治理體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建設平安澄城。
十七、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更加注重公共服務,完善公共政策,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增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十八、牢固樹立和深入踐行“兩山”理念,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嚴格落實“雙控”目標,扎實推動“雙碳”工作,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澄城。
十九、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強數字政府建設,完善辦事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優化營商環境,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
第四章 堅持依法行政
二十、縣政府及各部門要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堅持依法行政,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承擔責任。
二十一、縣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修改或廢止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十二、提請縣政府討論的規范性文件由縣政府相關部門牽頭起草,縣司法局負責合法性審查,縣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解釋工作由起草部門解釋,對解釋有異議的,由縣司法局牽頭,聽取各方意見,拿出傾向性方案,報縣政府決定。
二十三、縣政府及各部門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要符合憲法和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重要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要嚴格執行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決定、向社會公開發布等程序。
涉及兩個及以上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要充分聽取相關部門的意見,并由縣政府發布決定或命令,或由有關部門聯合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涉及公眾權益、社會關注度高的事項等,應當事先請示縣政府;部門聯合制定的重要行政規范性文件發布前須經縣政府批準。
嚴格合法性審核,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等事項;不得違法制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公平競爭內容的措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
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
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要及時向市政府和縣人大常委會備案??h政府各部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依法及時報縣政府備案。
對違反憲法和法律、法規、規章和省政府、市政府有關決定、命令或者規定不適當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要依法責令制定部門糾正或由縣政府予以改變、撤銷。
二十四、縣政府要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縣政府各部門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
第五章 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二十五、縣政府及各部門要健全行政決策程序規則,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增強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決策承辦單位送請合法性審查,應當保證必要的審查時間,一般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十六、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重大規劃、宏觀調控和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措施、社會管理重要事務、重要的規范性文件、重大工程項目以及其他需要由縣政府決策的重大事項,由縣政府全體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和決定。事關澄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出臺前,必須經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報縣委及其常委會或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審定。
二十七、縣政府各部門提請縣政府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都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并經研究、咨詢機構等進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論證;涉及相關部門的,應當充分協商;涉及各鎮(辦)的,應當事先征求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采取聽證會等多種形式聽取各方面意見。
縣政府在作出重大決策前,根據需要通過多種方式,直接聽取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專家學者、企業界人士、社會公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在重大決策執行過程中,決策執行單位要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及時調整完善。若發現縣政府重大決策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或因不可抗力導致決策目標全部或部分不能實現的,應及時向縣政府提出停止執行、暫緩執行或修正決策的建議。出現緊急情況時,縣長可以直接作出停止執行、暫緩執行或修正決策的決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縣政府有關決策應當停止執行或者應當修改的,可以向縣政府提出建議??h政府應及時向提出建議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說明情況并反饋處理結果。
縣政府各部門必須堅決貫徹落實縣政府的決定,及時跟蹤和反饋執行情況??h政府辦公室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政令落實。審計部門負責對政府重大投資專項資金使用等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和效益審計。
第六章 推進政務公開
二十八、縣政府及各部門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
二十九、縣政府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縣政府及各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應及時公開。
三十、凡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需要廣泛知曉的事項和社會關切的事項及依法需要公開的事項,均應通過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及廣播、電視、網絡等方式,依法、及時、全面、準確、具體地向社會公開。
三十一、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言人代表縣政府向社會發布政府信息??h政府工作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部門新聞發言人制度。
三十二、澄城縣人民政府網站是縣政府公開政府信息的第一平臺,應及時對外發布政務信息。時效性較強或與突發性事件相關的政府信息,縣政府及各部門應在獲得或者擁有該信息之日起3日內,通過新聞媒體、新聞發布會或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開。
第七章 健全監督制度
三十三、縣政府及各部門要嚴格執行黨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要求,“一把手”和領導班子要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推動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
三十四、縣政府要自覺接受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認真負責地報告工作,接受詢問和質詢,依法備案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自覺接受縣政協的民主監督,虛心聽取意見和建議。
縣政府各部門要依法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加強與代表委員溝通,嚴格責任,限時辦結,主動公開辦理結果。
三十五、縣政府及各部門公職人員要依法自覺接受國家監察機關的監督??h政府及各部門要依法接受司法機關的法律監督;認真接受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嚴格執行行政復議法,加強行政系統內部監督,依法及時化解行政爭議。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縣政府各部門要認真整改并及時報告縣政府。
三十六、縣政府及各部門要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認真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及時依法處理和改進工作。重大問題要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經網絡傳媒披露的、影響全縣工作大局的負面報道,各鎮(辦)、縣政府各部門應在接報后12小時內,主動向縣政府說明情況,縣政府需要在接報后24小時內,向市政府說明情況。
三十七、縣政府及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和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工作,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現場接聽熱線等制度,暢通信訪渠道,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著力解決信訪突出問題??h政府領導同志及縣政府各部門負責人要親自閱批重要的群眾來信,協調督促解決重大信訪問題。
三十八、縣政府及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工作責任制,嚴格績效管理和行政問責。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部門職責履行、重點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及自身建設等方面的考核評估,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健全激勵約束、容錯糾錯機制,嚴格責任追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
第八章 抓好工作部署和落實
三十九、把加強督查、狠抓落實貫穿縣政府工作全過程各環節??h政府領導同志要親力親為抓落實,主動謀劃政策舉措,解決矛盾問題,加強工作推進,確保政令暢通。
縣政府各部門必須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的決定,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細化任務措施,層層壓實責任,加強政策配套,加強協同攻堅,及時跟蹤和反饋執行情況。涉及多部門參與的工作,牽頭部門要發揮主導作用,協辦部門要積極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縣政府辦公室要加強對各鎮(辦)、各部門的督查??h政府督查機構代表縣政府或受縣政府領導指示,行使督查督辦職能。堅持全面督查與專項督查相結合,健全限期報告、核查復核、督促整改、情況通報及第三方評估等制度,確??h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精神的貫徹落實。
四十、各單位要嚴格遵循“事前請示、事中即報、事后報告、及時準確、逐級上報、形成閉環”的原則,實行重點工作周小結、月調度、季考評等工作推進機制,對涉及全縣發展大局的中心工作、重點工作部署安排,經濟運行分析、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建設、財政收入、民生工程、安全生產、節能減排、信訪穩定等要及時請示匯報,并通過創新考核辦法,層層傳遞壓力,推動工作落實。
四十一、實行縣政府領導對口包聯各鎮(辦)經濟工作機制??h政府領導按照分工安排,指導包聯鎮(辦)推動經濟運行、產業升級、城市建設、鄉村振興、民生保障等方面工作,促進鎮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協調解決各鎮(辦)規劃銜接、項目推進、風險化解、安全生產等發展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督導上級重大決策、領導批示等重大事項??h政府辦主任、聯系副縣長的工作人員具體落實對口包聯工作。各鎮(辦)要落實屬地責任,主動銜接、及時匯報,認真落實對口包聯領導要求和有關事項。
第九章 會議制度
四十二、縣政府實行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政府領導周例會和縣政府專題會議等會議制度。
四十三、縣政府全體會議由縣長、副縣長、政府辦主任、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由縣長召集和主持。根據需要可安排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堯頭窯管委會,為農服務的經濟組織,以及駐澄和雙管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邀請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縣人大、縣政協負責領導同志及縣法院、檢察院主要負責同志列席。
縣政府全體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討論決定縣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三)安排部署縣政府的重要工作;
(四)分析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形勢,通報重要工作、重要情況;
(五)討論其他需要縣政府全體會議決定的事項。
縣政府全體會議的議題由縣長或縣長委托常務副縣長確定。
縣政府全體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1次,必要時經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臨時召開。
四十四、縣政府常務會議由縣長、副縣長、政府辦主任、縣政府黨組成員組成,由縣長或委托常務副縣長召集和主持。根據會議議題需要安排縣政府工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開區、堯頭窯管委會,為農服務的經濟組織,以及駐澄和雙管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邀請縣人大、縣政協、縣紀委監委負責領導同志,人武部部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2名列席。
縣政府常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傳達中省市重要部署和縣委的決議,研究提出貫徹意見;
(二)討論通過呈報市政府和縣委審定的重要報告和請示;
(三)討論通過提請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等議案;
(四)討論、審議、通過由縣政府制定和發布的決定、命令及規范性文件;
(五)審議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年度財政收支預算安排情況、執行情況的調整意見;
(六)審議全縣宏觀調控和改革開放的政策措施、經濟和社會管理的重要事務、大型投資項目和建設工程等重大決策;
(七)討論決定縣政府管理的人事任免和獎懲處分事項;
(八)討論決定縣政府各部門、各鎮(辦)請示縣政府的重要事項;
(九)通報和討論其他重要事項。
健全縣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制度,原則上每年學法不少于4次。縣政府常務會議一般每兩周召開1次,必要時由縣長決定臨時召開。
四十五、縣政府領導周例會由縣長、副縣長組成,由縣長或受縣長委托的常務副縣長召集和主持??h政府辦主任、督查專員、縣政府辦公室相關領導列席。根據工作需要,各有關鎮(辦)及有關部門可列席會議??h政府領導周例會的主要任務是:各縣長圍繞分管工作、結合當前重點工作任務以及亟需解決事項等進行發言,安排部署有關重點工作等??h政府領導周例會一般為每周一上午召開,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
四十六、縣政府專題會議由縣長或副縣長按分工召集和主持,特殊情況下授權縣政府辦主任召集和主持,主要研究協調處理有關具體工作??h政府專題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
四十七、提請縣政府全體會議和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的涉法性議題,須經縣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由縣政府分管領導協調一致或審核后提出明確處理意見,報縣長或常務副縣長確定。會議的組織工作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文件和議題于會前送達與會人員。與會人員應事先對會議討論議題做好匯報、討論的準備工作,以提高會議效率。
縣政府會議議題涉及的文件材料由議題匯報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起草。行政規范性文件應于會前7個工作日送請合法性審核;會議材料應于會前3個工作日報送縣政府辦公室審核把關,文件材料準備不夠充分的,可調整或延后上會研究;常務會議議題一般由部門正職匯報,確需由副職匯報的,須經縣政府有關領導同意。匯報發言一般不超過5分鐘,討論發言一般不超過2分鐘。
經縣政府全體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須提交縣委及其常委會或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審定的議題,以縣政府黨組或縣政府名義,經縣政府辦主任審核并報請縣長或常務副縣長審定后,提請縣委及其常委會或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研究。未經縣長同意或審定,縣政府工作部門不得以部門文件匯報經縣政府全體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過的議題。
四十八、縣政府領導同志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必須按時參加中省市重要視頻會、縣政府全體會、縣政府常務會等會議。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縣政府領導同志向縣長請假;各鎮(辦)、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向縣長書面請假,說明原因、代會人員等基本信息,并在縣政府辦公室履行備案手續;縣政府專題會議,各鎮(辦)、政府各部門相關參會人員向發起會議的縣政府領導請假,縣政府辦公室定期通報會議組織情況。
四十九、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會議和縣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由縣長簽發??h政府會議新聞稿,須經政府辦主任或有關工作人員審定,如有需要,報縣長審定。
五十、縣政府及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議,要減少數量、控制規模、壓縮會議時間,嚴格審批。凡以縣政府名義召開的全縣性大會,統一由縣政府辦公室按有關規定辦理,職能部門會前要提前調研、充分準備,并及時向縣政府分管領導、政府辦主任和有關工作人員報備,會議相關講話材料提前3天報縣政府辦公室審核把關,對準備不充分的、影響會議實效的可延期召開。應由縣政府各部門召開的全縣性會議,不得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召開,不要求各鎮(辦)負責人出席,確有需要的報縣政府批準??h政府領導同志一般不出席部門的工作會議。全縣性大會要盡可能用電視電話會議等快捷、節儉的形式召開。
第十章 公文審批
五十一、公文的報送、審批、制發,應當符合《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和《黨政機關公文格式》的規定,嚴格遵循行文規則和程序。行文應當確有必要,講求實效。除縣政府領導交辦事項和必須直接報送的絕密級事項外,一般不得直接向縣政府領導個人報送公文。
擬提請縣委有關會議審議或提請以縣委、縣政府名義聯合發文的文件稿,內容主要涉及政府職責且牽頭起草部門為縣政府部門的,應依照有關規定,先按程序報縣政府履行相關審議或審批程序。
五十二、縣政府各部門報送縣政府的請示性公文,凡涉及其他部門職權的,必須主動與相關部門充分協商,由主辦部門主要負責人與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會簽或聯合報縣政府審批。部門之間有分歧的,主辦部門主要負責人要主動協商;協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主辦部門應列明各方理據,提出辦理建議,與相關部門負責人會簽后報縣政府決定。
各部門之間征求意見或會簽文件時,除主辦部門另有時限要求外,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回復的,應主動與主辦部門溝通并商定回復時限及方式,逾期不回復視為無不同意見。
五十三、各鎮(辦)、各部門報送縣政府審批的公文,縣政府辦公室要切實履行審核把關責任,提出明確辦理意見。對部門之間有分歧的事項,縣政府分管領導同志應主動加強協調,取得一致意見或提出傾向性建議??h政府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要協助縣政府分管領導同志做好協調工作。
公文及辦理意見由縣政府辦公室按照縣政府領導同志分工呈批,并根據需要由縣政府領導同志轉請縣政府其他領導同志核批,重大事項報縣長審批。
五十四、縣政府報送市政府審批的公文和縣政府發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決定、命令及向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的議案、人員任免,由縣長簽署。
以縣政府名義行文,經分管副縣長或常務副縣長審核后,由縣長簽發。
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行文,由縣政府辦主任、縣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后,由常務副縣長簽發。
以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出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要嚴加把關,涉及到風險評估事項的,評估責任主體要符合程序并出具相應評估報告后方能發文。
五十五、對縣政府各部門、各系統評選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確需以縣政府名義表彰通報或授予縣級榮譽稱號的,按規定程序報經縣政府批準后,由縣政府頒發證書,需要發文件的,由有關部門冠以“經縣政府批準”字樣自行發文。
五十六、縣政府及各部門要精簡文件簡報。加強發文統籌,從嚴控制發文數量、發文規格和文件篇幅。凡屬部門職權范圍內事務、應由部門自行發文或聯合發文的,不再由縣政府批轉或縣政府辦公室轉發。凡法律、法規、規章已做出明確規定、現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適用的,一律不再制發文件。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五十七、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與紙質公文在公文種類、公文格式、行文規則、公文擬制、公文辦理、公文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一致,同紙質公文具有同等效力??h政府辦公室要加強協同辦公系統的運行管理,加大對各鎮(辦)、各部門電子公文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電子公文安全、高效運行。
第十一章 工作紀律
五十八、縣政府組成人員要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嚴格遵守紀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十九、縣政府組成人員必須堅決執行縣政府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在縣政府全體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上提出,也可單獨向縣政府領導口頭或書面反映,在沒有重新作出決定前,不得有任何與縣政府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和行為。
六十、縣政府領導同志代表縣政府發表講話或文章,個人發表講話或文章,事先須按程序報縣政府批準;縣政府其他組成人員代表縣政府發表講話或文章,個人發表涉及未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及事項的講話或文章,事先須按程序報縣政府批準。
六十一、縣政府各部門發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問題的信息,要事先經過嚴格審定,重大情況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六十二、縣政府組成人員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請假和外出報備制度。副縣長、政府辦主任因考察、開會、學習、出訪、休假等事宜離開澄城縣,應事先報告縣長,并按程序向縣委請假,請假手續在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留存。
各鎮(辦)和縣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離澄外出,應事先向分管副縣長、縣長請假,經批準后,按程序向縣委請假,并及時將請假手續在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備案。
凡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或未按要求履行報備手續的,對本地區本部門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縣政府視情況予以通報或追責問責。
凡上級領導來澄以及兄弟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來澄公務活動,各單位一般須提前3天向政府分管領導報告,并向縣政府辦公室報送《客情報告》,報送內容需明確上級領導姓名、職務、來澄時間等基本信息,經縣政府分管領導、縣政府辦主任統籌協調后,按程序處理;必要時,由縣政府分管領導協同各鎮(辦)、縣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向縣委報告。
六十三、縣政府要建立健全責任明確、運行高效、反應靈敏、協調有力的值班工作機制體制??h政府辦公室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h政府各部門按照分類值班要求,統籌安排領導帶班和值班同志24小時在崗值班,確保全縣政府系統聯絡暢通、運轉高效。
六十四、縣政府組成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外事紀律,嚴禁泄漏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等,堅決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第十二章 廉政和作風建設
六十五、縣政府及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為基層減負各項規定,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切實加強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
六十六、縣政府及各部門要從嚴治政。對職權范圍內的事項要按程序和時限要求積極辦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事項要堅持原則不得辦理;對因推諉、拖延等官僚作風及失職、瀆職造成影響和損失的,要追究責任;對越權辦事、以權謀私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對弄虛作假,瞞報謊報情況,隱藏遮掩問題的,要從嚴處理。
六十七、縣政府及各部門要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興清正之風,倡廉潔之行,堅決制止餐飲浪費,嚴格執行住房、辦公用房、車輛配備等方面的規定,嚴格控制差旅、會議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切實降低行政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
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規范公務接待,不得違反規定用公款送禮和宴請,不得接受下級的送禮和宴請。嚴格控制和規范大型會議、論壇、慶典、節會等活動。
六十八、縣政府組成人員要廉潔從政。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不得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違反規定干預或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搞特權。
六十九、縣政府組成人員要大力弘揚“勤快嚴實精細廉”作風,強化責任擔當,勤勉干事創業,對做出的決策、部署的工作、定下的事情,事不過夜,馬上就辦,一抓到底,推動政府各項工作創亮點、樹品牌、爭一流。
七十、縣政府組成人員要做學習的表率,縣政府及各部門要建設學習型機關,始終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工作。
七十一、縣政府領導同志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指導工作,解決問題。調查研究要輕車簡從、務求實效,不干擾基層正常工作。
七十二、縣政府領導同志不為下級政府及部門的會議活動等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作序,因特殊需要發賀信、賀電和題詞等,一般不公開發表??h政府領導同志出席會議活動、到基層考察調研等的新聞報道和活動安排,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章 附則
七十三、縣政府派出機構、部門管理機構適用本規則。
七十四、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6月29日發布的《澄城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同時廢止。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紀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人武部。
縣法院,縣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新聞單位。
駐澄各單位。
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9日印發
中共澄城縣委·澄城縣人民政府主辦 澄城縣大數據中心承辦
澄城縣政府辦公地址:澄城縣寶塔路13號政府大院
備案編號:陜ICP備11008882號-3 網站標識碼:6105250013 網站運維電話:0913-3375860
郵箱:cczfwz@126.com 信息員QQ群:457446459 網站訪問量: